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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 16:3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六)考核

  1.直接考核岗位考核人选的确定

  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考试方式”标明为“直接考核”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分为两个环节开展。

  (1)第一环节考核采取PPT汇报答辩方式,考核内容分为自我陈述和答辩两部分。直接考核汇报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在我队工作区域内、网站和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布,内容含当天全部直接考核人选的汇报答辩成绩及岗位排名。

  (2)根据第一环节岗位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第二环节考核人选,此环节的考核工作同其他笔试+面试和面试岗位考核环节同时进行。

  2.其他岗位考核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3.递补原则

  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总成绩或汇报答辩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环节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同时对个人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确认。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对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报名材料相符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交的,我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须提交书面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我队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个人重要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个人履历、经历情况不清,不能进行有效考核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队组织,安排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须提交书面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出现上述情形,按照考试、考核结果顺次递补人员,体检环节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公示

  我队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排名、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我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我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7天。

  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拟聘人员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定的野外地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