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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2024-02-28 11:4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均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考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具体考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bt.edu.cn)通告信息栏上公布。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37/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8229097

  七、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8229016

  单位地址: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