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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招聘公告(第1号)
2024-01-24 14:26: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管理人员建设,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以及管理人员。

  一、单位概况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地处海口市区中心,拥有三个校区(桂林洋校区、府城校区和文溥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360亩,建筑面积124896㎡,绿化用地面积45000㎡,运动场地面积33940㎡。

  我校现有学生约6100多人,开设了汽车、机电、电子电气、计算机、建筑及现代服务等六大类26个专业。我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海南省文明礼仪示范学校、海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海南省德育教育示范基地、海南省高技能人才考核培训基地、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学校等诸多荣誉。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名,管理人员6名。招聘岗位22个,其中21个岗位为考试招聘,1个岗位为考核招聘,具体详见《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9.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23年10月31日;

  10.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2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官网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