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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日报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9 10:07: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要求,结合衡阳日报社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衡阳日报社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和资格条件见《2024年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采编岗位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会计岗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取得报名岗位所需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对待。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专业按《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应聘,其他应聘人员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该《公务员专业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招聘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公务员专业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认定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需具备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s://www.hyzhdj.gov.cn/)、衡阳日报社官网“衡阳全搜索网”(https://www.hyqss.cn/)、“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6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全搜索网及“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信息通讯不畅通或未能及时关注网站、微信平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考试-考试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9:00至2024年1月31日17:00,逾期不得进行报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734-8686303。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会计岗位还需岗位要求的相应职称证书);③本人签署诚信承诺的《2024年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④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