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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11-19 10:4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中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为政府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全市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培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教学业务管理;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等。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学研究专任教师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12月8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当天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将在中山教育体育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直接业务考核程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成果、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