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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南湖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5-13 16:27:23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南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含受嘉兴市体育局委托招聘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初中社会教师1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其中获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荣誉不列入);

  2.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地的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嘉兴市户籍(以2024年5月19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要求的人员;

  5.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以上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免笔试的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5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周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编制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免笔试者还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