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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27 11:21: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常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4.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8日9∶00-11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8日9∶00-11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8日-11月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8日9∶00-11月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