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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23-04-26 21:3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呼人社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呼伦贝尔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有护理、学前教育、蒙医学、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音乐表演、应用化工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名专业教师。详情见《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以及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应聘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不含)至2005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开始日前。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3.应聘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