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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31 15:4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3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9:00—4月20日16:00

  (二)查询时间

  2023年4月17日11:00—4月21日16:00

  (三)报名、查询网站

  威海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wehitech.cn)

  (四)具体办法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4月2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