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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人)
2022-11-16 17:40: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11月17日至2004年11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5日(非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以下材料到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1120办公室)现场报名。

  1.南宁市江南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5.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设置该项条件岗位的人员需提供)

  7.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注:第2-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第6项收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

  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向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