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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市无棣县事业单位选聘硕博士公告
2022-09-20 16:5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无棣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22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8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国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标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按规定到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选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选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27日及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9月27日及以前。

  应聘“具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的考生,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受到疫情影响”,并上传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二、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附件《2022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表》。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00—9月29日下午16: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9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