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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2-09-05 11:28: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与岗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9月19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2.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均应在2022年9月19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或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查询信息。

  3.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1)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招聘岗位、计划、类别及考核项目

  1.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2)

  2.招聘类别、岗位、考核项目如下:

招聘类别

招  聘  岗 位

考核项目

A类

临床医学教师

面试(试教+技能操作+面谈)

B类

妇产科护理和助产专任教师

笔试+面试(试教+技能操作)

C类

专职辅导员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