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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招聘公告
2022-06-07 17:49: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山东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岗位计划表中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时,符合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