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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招聘、选聘公告
2022-04-07 09:41: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聊城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聊市科发〔2017〕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公开选聘岗位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的,所在单位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2年以上聊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公开选聘岗位(附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或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公开选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9:00-4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4月9日12:00

  报名网址:http://www.lcsnky.com/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4月7日11:00-4月9日12: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打印材料

  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打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笔试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可自愿到聊城市农业科学院人事部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