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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1-12-16 19:12: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本次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为4个,应聘人员应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和《包头市生态环境系统引进高层次和

  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不限;

  6.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7.引进的人才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28周岁。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3)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8)现役军人;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1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第二学历及学位毕业生。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包头市生态环境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市生态环境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

  名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指定邮箱(sthjjrsk@163.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取消报名、考试或引进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引进期间保持畅通,如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进的,按本人主动放弃处理。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具体复审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2.方式:

  (1)初审。由市生态环境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向本人反馈。

  (2)复审。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硕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包头市生态环境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无工作单位者无须提供)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资格复审(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6号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大楼11楼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