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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屯昌县镇属村用及急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1号)
2021-12-08 09:3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充实我县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同时为引导和激励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人才资源下沉,保障基层群众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一批医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建设绿色生态富足共享新屯昌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医疗技术支持。

  二、招聘范围和招聘名额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名额。县级医疗机构、镇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招聘106人,其中医生岗位78人、护士岗位18人、药剂岗位4人、功能科技师岗位2人、管理岗位1人、疾控中心3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政府公开招聘,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其他地方的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12月22日17:0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注册截止前登录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审核结果,登录屯昌县人民政府网料及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准确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200KB)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专业资格的承诺书(报考承诺两[三]年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应聘人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