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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2021-11-24 22:4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共7名,从事辅助岗位。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岗位信息表(2021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愿意配合单位要求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予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2:00—11月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为顺应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位)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线上报名材料初审合格的,招聘单位负责于12月6日前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进行线下现场复核: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位)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资料;

  4.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在通知中明确,请报考者届时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

  现场复核通过的报考者可获取《考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法

  (一)考试方式

  当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时,招聘单位可研究决定采取笔试(闭卷)+面试的方式,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届时通过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招考系统,网址:http://120.41.250.30/index.aspx)公布。

  未公布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均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由面试专家组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考务费。

  (二)考试成绩

  仅面试考核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需要笔试+面试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笔试、面试单项成绩均须合格,考试成绩方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