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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公告
2021-11-23 16:46: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外语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招聘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方网站(www.lnjsws.com)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时—12月1日14时。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lnjswszx/index.html#/index)报名。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保持手机通畅。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我单位将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补充本人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未通过考生,2021年12月1日14时—12月2日14时只允许最终修改一次报名信息。

  3.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报名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2:1的,将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2021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笔试采取纸笔考试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将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ln.gov.cn)发布(招聘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请考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