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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9人)
2021-11-10 08:56: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招聘岗位对职称有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供学习单位盖章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该工作经历所在单位盖章;(8)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9)《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简历”“预览”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应聘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处需手签姓名);(10)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规定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上传;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共1科、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身心素养和应急处理等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