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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柳州市鹿寨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11-08 15:0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鹿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鹿寨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11月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场内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1月5日前(含11月5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11月5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