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公告
2021-11-05 15:3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于2003年3月份组建成立,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国家授权广西管辖海域实施巡航监视,查处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2名:岗位为水手1名,服务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船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立场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当天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非实名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每人每年52250元(含五险一金、工会经费、伙食费、加班费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邮寄纸质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以我总队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方式:要求统一采取EMS快递邮寄(请注明“应聘材料”)。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408室,联系电话:0771-5780891,邮编:530022。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船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底色不限),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的“报名人承诺”栏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交复印件。

  (3)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水手岗位提供《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水手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至少完成基本安全培训项);水面舰艇部队工作经历的复退人员(不受船员证书限制,但需提供退役证)。②服务员岗位提供《海船船员健康证》。

  (4)填写《疫情防控调查表》(附件3)原件,须本人亲笔签名。

  (5)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公章)。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