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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双鸭山市宝清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1-10-14 12:5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阳光操作、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具备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报名时为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宝清县域内服务的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3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bqxjszp@163.com。

  3.咨询电话:0469—5434793

  4.报名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2)学历证书。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12月30日前不能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宝清县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件2)。

  (6)符合政策规定并报考“项目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报考“项目生”岗位。

  提交材料扫描清晰,按以上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标明为“宝清幼招+姓名”)。

  5.考务费用:笔试45元,面试不收费,体检费自理。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所用照片须为蓝底免冠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材料扫描件纸张要求A4规格。

  (4)考生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主动与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因上传材料不清楚、不完善、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2: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项目生”岗位因低于规定比例而核减的名额,增加到正常招聘名额中。

  (7)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工作办公室,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审查方式:由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