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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2021-08-25 09:56: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3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银川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院部分岗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现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30人)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二)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网(http://www.yc1yy.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s1y_rensk@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8:00至2021年8月30日18:00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核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四)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