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邢台巨鹿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卫生管理员公告
2021-08-25 09:5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工作需要,提高我县整体服务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警务辅助人员、109名卫生管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区域内户籍(本人或父母、配偶一方即可);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3.报考警务辅助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管理员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196名,其中87名为警务辅助人员,109名为卫生管理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见《巨鹿县202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卫生管理员信息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校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4日-26日,通过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

  http://154.8.149.122:7532/index/Index/view.html?project_id=27。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至26日17: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络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至26日23:00。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考生操作指南》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公告要求,按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乡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