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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沧州市青县教育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08-23 11:02: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青县教师队伍,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县政府2021年度工作安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3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1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

  青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数量、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3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15名)。

  各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为准)、专业、年龄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要求具有青县常住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7日)。

  8.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中学教师岗位、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上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本科及以上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上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中学、城区小学、乡镇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同时与岗位要求一致。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0.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