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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17人)
2021-08-12 13:16: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岗位等级要求中级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岗位等级要求高级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符合条件岗位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 9:00-8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2:00

区卫健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招聘主管部门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29日9:00至笔试当天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聊城市茌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市茌平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