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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150人)
2021-08-10 18:1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数量及分组

计划引进150人,其中引进对象为博士的,不占用岗位计划(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6

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6日后出生)。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及备案制人员(此类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到齐河对口安置工作)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 9:00——8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16日 11:00——8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index.html)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8月1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 11:00——8月20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登陆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计划,可根据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情况进行调整或核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谈的应聘人员,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面谈通知单、《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