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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公告
2021-07-08 09:03: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内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0人,幼儿园教师7人,紧缺教师48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1-1、附件1-2,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即可);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不限年龄);

  (7)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心理健康岗位除外)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其学历要求为具有本科以上即可)。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幼教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分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7)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2,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在区公办幼儿园工作满1年以上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且学历为本科以上即可);

  (8)全日制专业不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需有1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提供1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及1年以上幼儿园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紧缺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985”“211”“双一流”建设学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7)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3)。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参加广东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4.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