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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14 18:34: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师资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需求情况和《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兴县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教师24名,其中中学教师3名,小学教师18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名(详见附件1《新兴县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六)我县2020年秋招聘中小学临时专任教师中被聘用,且无发生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情况的人员,报考2021001、2021003岗位时,不限户籍、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只要年龄及学历达到条件,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者均可报考。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20-2021学年新兴县临时专任教师工作经历确认表》(见附件3)。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参加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他人员报考无效。

  2.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在2021年2月1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3.部分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报考者须为新兴县生源(指高考录取时为新兴县户籍)或本人户籍在新兴县,或父母、配偶户籍在新兴县(本招聘公告发布前已迁入且录用时户籍仍在新兴县),其他人员报考无效。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新兴县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七)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