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2名(工资待遇含房贴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事业编制内人员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2021年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非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6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研究生医师岗位的考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8、2021年硕士毕业生须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考2021届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社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备案制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2日16:00;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112.2.59.198:9335/通知,打印笔试准考证。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笔试考务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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