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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第一批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2021-04-09 21:36: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

  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

  专栏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岗位编号+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需同毕业证一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22) 报名邮箱
天津医科大学 眼科医院 殷悦 86428834 ggyouxiangyk@163.com

  应聘人员应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者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