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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昌平区卫生健康委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3-11 17:05: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口不限;

  (四)非北京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其他进京落户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4岁以下为199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27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提交如下材料:①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手签名),②身份证,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④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⑥相关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⑦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考生将报名材料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后,务必与招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影响报名。邮箱详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核与体检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3.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合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办理聘任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