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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市石龙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12-17 22:0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石龙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学校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可以不受“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附件1);

  5、全日制专科、本科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有教学经验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初中、小学教师50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和平顶山市石龙区电视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longqu.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0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石龙区202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以报名系统实际要求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合格的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