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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沂市费县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公告
2020-12-16 21:2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临时代课教师,派遣到费县部分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不限户籍。

  (二)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条件:具有或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②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④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被治安处罚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0日上午9:00—12月21日下午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11:00—12月22日上午12:00。凡逾期不参加网上审查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2月20日上午11:00至12月22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于2020年12月2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拟确定聘用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审查材料:

  1、《2020年费县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保留复印件,原件本人带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