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公告
2020-10-13 21:28: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促进上党区学前教育发展,补充幼儿师资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幼儿教师。

  一、招聘性质及岗位

  招聘人员为派遣制用工性质,岗位幼儿教师,负责被派遣幼儿园学科授课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共计招聘幼儿教师50名,分两类岗位:

  一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35个岗位:31个女性岗,4个男性岗,男性岗设在区直幼儿园;

  二类岗位:面向上党区公办幼儿园现在岗非在编代课教师招聘15个岗位。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5.符合各类岗位的报考要求:

  (1)一类岗位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专业(其中男性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2)二类岗位要求:

  面向上党区公办幼儿园现在岗非在编代课教师,近五年在上党区公办校园任教累计满三年及以上的现任课教师,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中:

  1)年龄35周岁以下者(198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至40周岁及以下者(1980年10月11日--1986年10月10日出生),学历为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在我区公办幼儿园任教满20年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任何请假一个月(不含)以上不计入任教年限内。

  二类岗位报考人员聘用后仍在原单位工作。

  6、本次招聘人员的所有证件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职务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工资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月基本工资标准2500元(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基本工资标准相同)。

  2.保险待遇: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学历认证)(须在验证期内)、教师资格证、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始档案(先到报名现场开具需要调阅档案说明)、二类岗位须开具任教证明,携带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版1寸红底免冠照5张(报名表自行粘贴一张,其它4张背面写上名字);

  注:发送1寸红底免冠照清晰电子版一份至邮箱【邮箱号:3207923744@qq.com】,电子版照片要求:照片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尺寸:1寸;文件大小1MB以内;格式JPG)。

  (2)任教证明:仅指报考有“任教年限要求”岗位的任教经历证明,由所在校(园)提供,校(园)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如现任教学校属基层校和学区(联校)两级管理,须先经所在基层校(园)长签字、盖章,再经学区(联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有多个校(园)工作经历者,相应时段工作经历证明分别由所在多个学校按以上程序出具,证明表样格式在公告发布网站(www.rtrenli.com)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