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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4人)
2020-09-09 09:4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具体的招聘要求按《2020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二、招聘计划

  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人才网站(http://www.jhrcsc.com/)

  其中,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人事招聘栏)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8日止;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8日9时—9月21日17时

  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