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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05 22:23: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司法局官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仲裁委员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的成都地区经济纠纷仲裁机构。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成都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仲裁案件受理,案件的程序性管理和秘书服务,仲裁理论研究及仲裁员培训考核、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等。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0年9月4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0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不含受疫情影响原定夏季毕业的应届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0年9月15日09:00至9月22日17:00。

  2.网上缴费:2020年9月15日09:00至9月23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4日-10月17日

  4.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0年度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