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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6-11 21:13: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详见《岗位表》);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分别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户名: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账号526158228611。汇款说明:招聘考试费、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及岗位序号),缴费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成功缴费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市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卫健委书面陈述申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3、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