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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20-05-29 20:0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其中:法官助理10人,驾驶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6、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一:法官助理

  招聘人数:10人

  职责:

  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审查诉讼材料、整理归纳案件争点;送达诉讼文书;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协助法官调查收集证据;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和诉讼保全等事宜;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协助法官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及开展法律释明、调研宣传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同等条件下,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招聘岗位二:驾驶员

  招聘人数:2人(其中持A1驾照1名,持C1及以上驾照1名,工作地点为院本部或迈皋桥人民法庭、栖霞人民法庭)

  职责:

  1、根据车辆主管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使安全;

  2、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单位或者车辆相应要求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年检相关工作;

  4、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5、停车待命时,协助其他同志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格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及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持C1及以上驾照(同等条件下A类、B类驾照优先录用),5年及以上安全驾龄(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无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近五年累计不超过15次)。

  备注:每位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可随意调整报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qxfy.gov.cn)、“栖霞视点”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中午12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7日中午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