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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主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5-11 17:1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经医院决定,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自主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lnutcm.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5月2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文档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例:gc001-张三)。并将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所查询到的各层次学历、学位信息截图;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学生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档(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lnsgcyyrsk@163.com)进行报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lnutcm.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lnutcm.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lnutcm.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