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0年新疆社会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5-11 17:22: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经我院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是隶属于自治区党委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科研人员进行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分析研究事关新疆稳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繁荣自治区科学文化事业;(2)提出有关新疆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设计,供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参考;(3)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配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与社会科学有关的理论宣传和理论教育活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有效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9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5月8日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高校在读博士、硕士(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5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三)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贴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