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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启东市卫健委招聘村级医疗机构人员公告
2020-04-16 20:1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启东市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2018~2022年启东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卫计〔2018〕1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东市部分镇招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医、药、护、技类专业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至2002年4月期间出生)。

  (三)已取得临床类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的人员,报名后直接参加村医招聘面试,录用时优先选取聘用岗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启东市部分镇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已经启东市卫健委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龙镇民胜南路,市公共卫生中心12楼1211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招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得受人委托代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招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招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启东市部分镇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学历证书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应招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社会卫生科(1206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考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应招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镇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从事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除外)。

  2.内容:笔试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服务规范、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