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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4-09 22:32: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成立于1996年1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终遵循“识才爱才、育才用才、容才聚才、推才展才”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己任,主要承担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人才服务相关工作,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保障。

  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其中,京外生源毕业生必须符合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毕业生指入读高校前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留学生、军校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含国防生)、网络教育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毕业生,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职责、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人才培训处职员、人才开发处职员各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创新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品行良好,具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工作严谨,认真负责,踏实敬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及专业要求(附件)

  三、工作地点、待遇

  1.工作地点:北京。

  2.待遇: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文化和旅游人才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rencai64294568@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20年度毕业生+所报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京内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1:5,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人,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笔试侧重考察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公文写作能力、专业能力。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组织考察及体检。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