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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04-09 22:33: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旅游市场投诉受理和处理、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业标准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军校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且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进京落户相关政策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0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8日,通过https://ccatmc.zhiye.com/newsdetail/270000299进行注册,按照相应格式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按要求填报者,审查将不予通过;如所填信息虚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1,未达到该比例的,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考试。

  (二)考试

  我单位将根据岗位需求及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及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根据成绩排名,按5:1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式进行计算。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我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

  2.考察:我单位考察小组赴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谈话及查阅档案。

  3.递补:如出现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4.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审聘用手续。

  五、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违反招聘规定的,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