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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招聘简章
2020-04-09 22:28: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原件将在资格复审时审核后退回。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5个科目,分别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中的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暂定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适当调整。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人民医院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方案。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