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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宿迁市泗阳县第二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0-04-07 12:4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或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9)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南京市设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18360251818。

  考生报名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①社会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