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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0-04-07 12:48: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类岗位共6名辅导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其他说明:

  1.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4月20日止;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4月20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2.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考生于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4月22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考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4.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欧老师。

  5.投诉电话: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0760-89986916,丁老师。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如下附件(全部要求以PDF方式扫描):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对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其中岗位要求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4)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有担任学生干部、获奖、参与课题研究经历的,需提供就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经历证明、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