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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锦辽东湾新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4-07 12:50: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盘锦辽东湾新区干事创业,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盘锦辽东湾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计划招聘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两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历(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两年以上开发区、经济区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均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ldwxq.panjin.gov.cn)下载《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登记表和个人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pjldwzp@163.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3)盘锦辽东湾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及单位保险缴纳证明为准)原件扫描件;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