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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04-07 12:5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上报名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范本见附件2),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均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但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指定的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6.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7.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针对今年即将毕业的考生,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范本见附件4)。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的其他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儋州政务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招聘人员待遇

  六、存入本人档案

  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