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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州招商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2020-04-05 18:55: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引进招商引资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新形势下投资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全州产业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州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面试、笔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名额:根据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州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

  (二)岗位职责:参与红河州与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为主的东部、中部和西部省(市、区)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工作,开展驻点招商及小分队招商;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考察接待服务、投资信息收集以及服务企业等;协助州投资促进局各科室开展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好的项目洽谈、沟通和相应的社交能力;

  6.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愿意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驻点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8.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和具有沿海发达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作经验者优先面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站(https://www.hhzrc.cn)”、“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8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8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诚信承诺书》,凡应聘者均视为完全同意并理解《应聘诚信承诺书》所列条款。报名时需要将以下材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扫描件要求*PDF或*JPG格式,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至报名邮箱:75451194@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红河州招商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俊0873-3732751。

  ⑴《红河州招商服务中心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应聘诚信承诺书》、《红河州招商服务中心人员招聘个人信息登记表》;

  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蓝底);

  ⑷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4月9日至10日,由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州招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红河人才网站(https://www.hhzrc.cn)”、“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州招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经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州招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